學費:45000
學制:3年
上課方式:周末班
公共管理專業是現代管理科學的四大分支之一,是適應于現代化政府管理的一種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云南民族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MPA)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學費4.5萬,專科及以上學歷即可報考,可以獲得研究生畢業證和碩士學位證。云南民族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條件需要對相關專業有濃厚興趣、豐富的經驗和足夠時間參加學習在職研究生課程。請依據云南民族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具體條件,報名時間,以及相關課程設定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
云南民族大學是一所培養各民族高級專業人才的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與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屬重點大學。學校創建于1951年8月1日,原名云南民族學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2003年4月更名為云南民族大學。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 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四、考試
(一)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頻道自行查詢初試成績,如對成績疑問,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周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成績復核申請,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復試時間計劃在4月中旬,具體看復試通知。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對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招生單位以國家基本分數要求為基礎,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復試工作辦法并事先向社會公布。
4.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5.招生單位對擬接收的推免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結束前一周完成復試及接收手續。復試工作由招生單位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
6.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人員,除復試外,還必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7.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8.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9.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五、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推免人數未完成的計劃將用于統、聯考招生。
招生單位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六、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碩士研究生學制、學習方式及收費標準
公共管理,學制3年,學費15000元/年,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學習地點在蓮華校區。
八、其他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以上是云南民族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MPA)碩士非全日制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詳情請咨詢線上客服或者直接報名有老師直接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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