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58000
學制:2.5年
上課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工商管理學科是研究工商企業經濟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的學科,該專業主要包括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和內部行為管理,西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2.5,學費58000元。周末或集中授課,大專及以上學歷可以就讀,可獲得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西南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條件需要對相關專業有濃厚興趣、豐富的經驗和足夠時間參加學習在職研究生課程。請依據西南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具體條件,報名時間,以及相關課程設定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
西南科技大學坐落于中國科技城——四川省綿陽市。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重點建設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同志贊譽學校“共建與區域產學研聯合辦學”走出了一條有自己特色的辦學路子。學校現任黨委書記陳永燦、校長董發勤。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西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西南科技大學,英文譯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SWUST),位于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青龍大道中段59號。學校是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碼為10619。
第三條 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需全脫產在校學習。
原則上學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可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西南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四川省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六條 研究生院是組織和實施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是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西南科技大學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辦法》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報名
第八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學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以下簡稱MBA)、公共管理(以下簡稱MP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八條中第1、2、3各項的條件。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十條學校除MBA、MPA外的所有學科、類別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
已被學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的接收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報名信息確認兩個階段(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再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考生應如實填寫學習/工作情況,并向學校提供真實材料。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再修改報名信息。
4.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許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交學校審查。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無誤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名信息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按報考點公告的時間和方式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逾期不再補辦。
1.確認時間由各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和公布。確認地點、方式、程序由報考點確定和公布。
2.考生應按報考點的要求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擔。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二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初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四條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考核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下達的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對應調整名單,學校原工程碩士領域對應調整為5個專業學位類別(0854電子信息、0855機械、0856材料與化工、0857資源與環境、0859土木水利)。上述5個專業學位類別下設不同研究方向的,將由招生學院分別在該類別下分研究方向進行復試和擬錄取。
第十五條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
第十七條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十八條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學制和培養標準
第十九條學校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MBA、MPA除外),MBA與MPA的學制為2.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原則上不超過6年。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培養要求分別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案,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碩士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根據其學習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學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學費
第二十一條
學費為58000元/生。注:上述費用若有調整,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批復為準。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學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學校工作人員,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及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章 特別說明
第二十五條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校后,學校統一提供住宿,收費按標準執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按后勤集團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或其他問題,結果由考生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進校后原則上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八條錄取學習方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入學時應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以上是西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詳情請咨詢線上客服或者直接報名有老師直接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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